2014年,原告周某某诉邓某某、谭某某、某出租车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茶陵县法院审理,判处邓某某赔偿周某某共计50余万元,谭某某、某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至今十余年间,案件经过首次执行、两次恢复执行,仅向另外两名负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执行到位25万余元,而邓某某一直在外务工,对于法院执行工作拒绝配合。在对其长达十余年的追讨中,除成功扣划其银行卡中7900元外,邓某某仍未清偿应当赔付款项,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查找其下落,始终未果。
“这个案子,哪怕有一点点希望,我们都不能放弃。”法院与茶陵公安协调沟通,将邓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得到了其大力协助。
根据对邓某某行动轨迹的摸排,公安部门先后两次前往深圳寻找其下落,终于在今年5月成功将其控制,并暂时关押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5月16日,茶陵法院执行局派员当天往返深圳,经过近15个小时奋战,成功将邓某某带回茶陵。次日凌晨2点左右,执行法官安顿好邓某某的休息住所,并安排几名法警轮流值守。刚一天亮,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其耐心细致地给邓某某释法说理,讲明其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终于使其幡然醒悟。调解工作持续了一天,最终双方同意以83000元结案,邓某某当日傍晚便将凑齐的案款打入法院账户,一件十年的终本积案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
奔赴千里,虽远必执。法院和公安部门的联动充分彰显了执行干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接下来,茶陵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的信息互享互通,为执行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打开突破口,形成攻坚合力,深入推进涉民生终本案件的有力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