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荷塘区法院积极探索推广“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缩短办案周期,助力当事人胜诉权益“快兑现”、矛盾纠纷“早化解”。
案件一:释法明理促执行,万元赔偿案执前化解
该案是一起代位求偿权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谢某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一万二千余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后发现案件符合执前督促程序要求,在征得公司同意后,该案顺利进入执前督促程序。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谢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案件二:柔性执行显温度,多年借贷纠纷终化解
被执行人颜某、曾某因购房借款合同纠纷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再次逾期还款,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发现标的较小且已履行过半,遂将案件导入执前督促程序。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颜某、曾某认识到错误后,当日偿还银行2万余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
执前督促:赋能诚信,履诺“最后一公里”
“执前督促”是指裁判文书生效后,经申请人同意,在执行立案前,法官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等方式,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工作机制。这一程序给予了被执行人主动纠错的机会,被执行人应把握时机,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若明确拒绝履行,法院将记录在案并告知法律后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珍惜执前督促的“窗口期”,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法院将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荷塘区法院也将持续完善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避免信用受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